各位校友:
根据中华职业技术教育学会《关于推荐职业院校优秀教师、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在校生的通知》(职教学【2021】52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选拔条件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2.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。
3.毕业日期在2000年7月1日(含)以后。
4.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 弘扬和传承劳动精神、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。
(2) 在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、抗击新冠肺炎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。
(3) 在发展生产,深化改革,改善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。
(4) 在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。
(5) 潜心钻研技术,具有高级技师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并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。
(6) 在技术创新或改进中表现突出,具有2项(含)以上的专利发明证书(排名前三位)。
(7) 参加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或全国技能大赛并获得二等奖(含)以上。
二、申报程序
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准备好申报材料,并于9月22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58652103@qq.com。材料应包括申请表、相关证书(含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)或证明文件(PDF扫描版)、一张高清照片(JPG格式、工作照或生活照)。
附件:优秀毕业生申请表
校友会
2021年9月13日
附件
优秀毕业生申请表
姓名 | 性别 | 照片 | ||
出生年月 | 政治面貌 | |||
民族 | 邮寄地址和邮编 | |||
联系方式 | ||||
主 要 事 迹 | (500字左右;五号字体、仿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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